ISF是什么



美国海关货品暂准关证新规定如下:

  国际货品暂准通关协会来函通知,自2009年1月29日起持用暂准通关证以海运进口美国之货品须加填ISF (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)表格,并于货品抵达美国境内转运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边境检查署(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-CBP)提交。

  本项新措施是依据美国国会2006年港口安全法,本项ISF表格填写包含10项内容,CBP不接受以传真,电子邮件或书面,只接受核准电子方式例如ABI(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)送CBP。10项需填具之内容如下:

  1. 制造商(或供应商)名址
  2. 卖方名址
  3. 买主名址
  4. 货船名址
  5. 货柜装货地点
  6. 併柜商名址
  7. 进口商登录号码
  8. 受货人号码
  9. 原产地
  10. 美国货品海关编码(HTSUS)

  美国国际商会表示曾极力向美国海关协调,以暂准通关证进口时得免除于上述ISF 新规定,但未被接受。该会将持续努力协调例外权,惟在该会尚无新进展以前,仍吁请业者配合遵守上述新规定,以免被罚。所有ISF文件必须有第3方保证,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者或ISF内容不完整、不正确者,CBP得处以每笔5,000美元罚款。。

  ISF申报, 又名10+2 申报,要求美国进口商(10项申报内容) 和船公司(2项申报内容),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二十四小时,通过AMS 或ABI 系统将电子申报数据送入美国海关。在ISF 申报操作方面,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信任的海外代理代为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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